三亚城市的扩容成了一种必然
在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探索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趋势下,三亚城市的扩容成了一种必然。
今天刊发2009年6月星空体育·(China)官方网站-登录入口受当时三亚湾管理委员会委托做的其辖区三个村庄的社会调查,目标预期是红土坎村、下新村和安罗村在城区扩容中能够一起共享城市发展成果,实现居住、生活、生产整体发展。调查组以座谈、访问、查阅文献等方式做深度探究。10年过去了,今天的三亚城市已经发生很多变化,未来势必还会发生更大变化。
今天尚在的海南乡土,未来又去哪里?
红土坎村位于田独镇东南约2公里处,南接红沙,东靠亚龙湾景区。该村以一个自然村作为行政村,占地面积500余亩,住户120多户,居民500余人。
与周围村落相比较,该村居民全是汉族。据介绍,该村自七八十年前开始陆续有移民迁人,主要原因是以往的战乱、饥荒与当前的改革开放,导致五湖四海的人们聚集于此。因此,村落没有明显的大家大户,是典型的杂姓村。该村的住宅多为砖瓦结构的平房和两三层小楼,两者大约各占一半。住房主要分布在村内的两条主道之间,村口面西,朝向榆亚路。且用钢筋水泥建起村牌,挂有“文明生态村”匾。
人村口,沿主道前行百米有原小学,曾为村委会办公之用。现已拆除,正在建五层高的村办公大楼。与其配套的是村民活动中心,将建排球场、篮球场、棋牌室乒乓球室等,以丰富村民的业余活动和文化生活。
调查对象是本村居民,我们有意识地避开了流动人口。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尽量让户主接受调查。如果一次不在家,则以约访的形式再次访问。找不到户主则选择主妇,找不到主妇则选择16岁以上的青年,最后才选择60岁以上的老人。有少数村民多次调查都不在家,就只能放弃。
红土坎村耕地向来紧张。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以抓阄的方式分配土地。因此,红土坎村民的主要经济活动早已脱离农田耕作。也正是80年代初,红土坎村有了第一批生意人。
经过几次国家建设征地,村里的耕地从原先的1000多亩下降到现在的200余亩,户均不足1亩。因此,耕作就更难以成为村民主要的经济收入来源。调查显示,该村约有一半村民表示,耕地已不重要。而且,问卷中只有12户农户,仅有15%的村民在职业一栏填写为农民。这充分表明,大多数村民已不再以农业生产。
从职业分布看,村民主要从事的是商业和劳务打工,分别占到32%和20%。由于这部分人经常不在家,所以实际比例可能会更高。从收入看,把从事商业和打工收人列为主要来源的,分别占到31%和24%,与职业分布完全相符。
村民的职业构成和收入来源,直接影响到村民的收入水平。从统计来看,村民的经济状况基本达到小康。90%左右的居民家庭年毛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其中年毛收人在2万、3万、4万和6万元以上的家庭比例分别为60% 、40%、30%和20%。较高的经济收入水平的直接反映是村民的居住条件。
据统计,村里有一半左右的房屋都是2001年以后建起来的新房,每户房屋的平均建筑面积达到217平方米,平均建房花费在10万元以上。这充分体现了村民雄厚的经济实力。
从问卷分析中可以看到,红土坎村地理位置相对优越,整体规划较好,物质设施较为完备,治安良好。因此村民对于村落的整体环境有较为致的高度评价,满意度达到了80%,其中非常满意的占到46.4%,较满意占到34%。
由于流动人口较少,红土坎村属于传统的熟人社会,因而村内有比较多的人情交往。问卷统计显示,有接近80%的受访者认为村里的人际关系比较和谐。但是,这并不是一个典型的传统村落,因为村民大多从事不同的职业,体现出较强的个体性特征。对于个人职业是否需要与村里其他人发生关系的问题,村民的观点分歧严重。认为非常需要与完全不需要的数据都在40%左右。
这说明不同的居民对小区依赖的程度差异很大。然而,对于生活意愿的资料分析,却看到了与职业依赖不太致的结果。在对于生活意愿的资料中,我们看到大部分的村民表示即使有条件也不愿意搬出现有小区,其中近一半村民表示肯定不会(48%) ,还有30%的村民表示应该不会。
这个数据表明,村民对小区较为依恋。这种依恋与该村的富裕、整洁、管理好、治安状况佳这些特点有关,而且正是这些优势使得红土坎村能够被三亚市政府作为“文明生态村”的建设对象加以重点扶持。
在与村民聊天过程中,也时时能感受到村民流露出来的优越感。这种优越感可能来自经济上的自足,也来自文化上的自信,还来自长久形成的惯性思维。村民对于新的职业考虑得也不是特别多。虽然有31.5%的村民表示经常考虑从事新职业,但有同样多的村民几乎从未考虑过从事新的职业。
这充分说明村民没有太强烈的从事新职业的意愿,职业索求比较稳定。由此可见,在靠近市场、交通便利的地点进行安置,将能推进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反之将会遭到村民的抵触。
在前期调查中,我们就留下了两个较为深刻的印象:其一是该村拥有一个强势的村领导集体;其二是村里的家族势力较为薄弱。这也为进一步的调查留下了疑问:第一,该村的领导在对村民的组织动员时是如何体现其强势的?他们采取什么样的方式进行动员?他们是否真的代表了村民的利益?第二,在中国传统农村宗族是社会联系的主要纽带。那么在一个没有宗族的村子里,在正式的行政权力之下是否还会有其他形式的隐形组织在维系其社会结构和秩序?
关于村干部,我们发现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即村民对村干部的评价差异很大,似乎村子里存在着壁垒分明的两个阵营,人们对村干部有着完全不一致的看法。不过我们还是能够在些基本点上找到人们的一致性。
村民对村集体完成和即将完成的村建设认同度很高,约占84%。这是村民们对村干部评价最一致的地方。表明在该村的建设和发展方面,村干部所做的工作得到了绝大多数村民的认同。然而,在其他方面,村民的态度差异大得几乎难以解释。
首先,对村集体组织的活动,村民的参与热情差别比较大。资料基本上都集中在两极,积极参加的村民占30.2%,而一般不参加和从来不参加的却占到了28.1%和12.5%,这表明村民参与公共活动的热情两极分化严重,而且从整体上来看,村民对参与村集体活动的热情不高。
这一方面可以从村民把经济建设作为其主要矛盾抓,而对政治参与、公共事务热情减弱来解释。另一方面也可以从村集体的组织动员方式上看到端倪。村民们在有一点上趋向于达成共识,即在村级事务上,即便是影响巨大的公共事务,村民也感觉不到自己的有参与的权利。在被问到进行公共事务时,村干部是否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54.8%的村民认为没有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另外有14%的村民认为会征求意见,但是即便提意见也没有用。
将此与上述评价资料进行对比,我们就可以看到,虽然该村的建设和发展,从结果上看获得了村民的认同,然而从过程上看,村民却感觉不到自身对村集体事务的参与感,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村民对村集体事务的参与热情不高。
其次,村民对村干部的信任度比较低。在问及村干部在多大程度上反映村民的根本利益时,只有19.6%的村民选择完全信任。在其他的选项中,选择有条件信任和通常不信任的比例都达到了20.7%,还有6.5%的村民完全不信任村干部。当然,这种不信任远未达到信任危机的程度,但它体现了村民开始萌发自身的权利意识,越来越多的村民对村干部开始持保留态度。
再次,进一步的数据显示了村民对村干部的评价不一。有66.7%的村民承认村干部干了不少实事,然而也有25%的村民认为村干部有和没有一个样。有31.9%的村民认为村干部是大公无私的,而45.1%的人不认同这一点。
在访谈中我们了解到,现任村支书上任于2007年,而已完成的村建设以及村落的整体规划均是在此之前进行的,部分村民可能把对以往村建设较高的评价带到了对现任村干部的评价中。由此推测,对村干部的评价可能更低,这也能从老支书的谈话中得到佐证。在老支书看来,他的继任者有些肆意妄为、自身利益优先,做出重大决策也不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党内民主生活会名存实亡等。
那么村内是否有强有力的隐性组织能够阻碍或者是促进搬迁工作的开展呢?这是我们访谈的重点。然而,通过访谈并没有发现这样的组织。在小商贩这个最主要的职业群体中,我们发现他们的社会关系较为松散,大多是个体单干,属于无组织状态。村里也找不出所谓的草根领袖,更没有根深蒂固的大家族。
如果从社会地位上来说,老支书的家可以说远远超出了普通的村民,既有政府公务员也有军官,再加上近30年担任最主要村干部的资历,有部分村民把老支书作为权威人士的候选人。但是种种原因使得老支书的威望大不如前所以村民们大体认为村里缺乏一个权威人物。
02
下新村属于田独镇新村居委会管辖下的一个自然村,地处田独镇镇区范围内,紧靠迎宾大道,离榆亚大道和迎宾路交叉处不远,是通往亚龙湾的必经之路,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调研人员共人户调查了74户。经统计,74户家庭共报告人口406人,户均5人。在调查过程中,由于遇到一些村民因外出而不在家,或房屋已经出租给其他人而未能调查等情况,再考虑到一些大家庭里实际上是几户合住(如父母与已成家的子女住在一起,或兄弟各自成家后仍住一栋楼,但户口可能独立)等情况,该村总户数应当有80余户。
下新村是一个以黎族人口为主的村落,黎族人口占村落总人口的绝大部分。在我们的调查对象中,黎族61人,占84.7%;汉族11人,占15.3%。调查显示,调查对象中73%的人受教育程度为初中、小学及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调查对象仅为4%。从整体上看,村民的教育程度偏低。调查显示,村里绝大多数家庭仍然有水田和早地,其中拥有1亩水田以上的家庭占68.9%,0.5亩早地以上的家庭占54%。调查表明,调查对象家庭的宅基地中,73.6%为个体自留地,25%为村集体所有。
根据调查对象对自身职业的描述在村民中,农民、劳务打工者、个体商业户是他们最主要的职业身份(71.7%)。调查对象对村里周围人职业的描述,也印证了这职业分布情况。与之相对应,调查对象家庭的主要收人来源为种地养殖、劳务打工和个体经商而绝大多数家庭去年的年收人在3万元以下,比例为64.9%。
这里的社会关系网络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深人调研发现的村民间的人际关系网络;二是村民所面对的社会组织网络。
关系在中国人的社会生活中具有十分独特的意义,其本身也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对人们的社会关系的研究一直是学术界探讨的重要话题,同时发展出的研究“关系”的方法也丰富多彩。调研人员对下新村人际关系网络的测量主要通过三个方面来实现:交往对象、找谁解决矛盾、向谁咨询意见。
调查显示,调查对象愿意交往的对象中,邻居居首位(54.1%),其次是朋友(45.9%) ,亲戚和家庭成员均为21. 6%。如果把具有血缘、姻缘的亲戚和地缘的邻居加在一起,比例高达3/4以上。这一结果表明,在下新村这样一个经济生活正逐步趋于非农化的村落中,村民们的交往对象仍然具有传统社会中浓厚的“乡土”特色。
特别是对于下新村这样一个以D姓为主的自然村落,尽管在市场经济大潮的推动下,村落经济由单一的农耕经济向多种经营发展,使得很多村民走出村落、离开土地,但他们的根仍然扎在血缘和地缘的乡土关系中。当然,随着越来越多的村里人外出打工,具有现代性的业缘关系在村民人际交往中的地位也在上升。
在问到“ 如果您和邻居或村里其他人产生自身无法解决的矛盾时,您会找谁来解决矛盾”这一问题时,村干部(84.5%)和政府(47.9%)相关部门则成为村民们的首选和次选。而对于“如果遇到不知道如何处理的情况您一般会向谁咨询意见这一问题,家人和村干部则分居第一位和第二位。
总体上看,对于村民来说,其社会网络可以归结为“内网络”和“外网络”两个方面。在运用社会关系时,家人和亲戚朋友成为他们解难释感的“内网络”;而村干部和政府相关部门则成为“外网络”。调查数据表明,在这种“工具性”社会关系的运用上,村干部对于村民来说,具有十分独特和重要的作用。对于今后可能的村落搬迁工作,村干部在解决有关疑难问题方面可能发挥巨大的功用。
社会组织关系的分析有助于我们把握下新村社区整体动迁过程中的利益相关者;因为这些组织都将在下新村社区整体动迁过程中发挥不同程度的作用,对下新村社区整体动迁能否顺利实施产生其独特的作用。
从总体上看,下新村的社会组织关系包括:
�一是村庄内部的正式组织。主要包括新村党组织、新村居委会和下新村村小组(下新村是新村辖区范围内的一个自然村,因此,我们将新村的正式组织视为村庄内部组织)等机构。村党支部是基层党组织,居委会和村民小组是基层自治组织,在村庄的发展和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上述调查结果也表明,村干部在村民心目中还是非常重要的。
�二是下新村内部的非正式群体。非正式群体是以共同利益、兴趣为基础,以感情为纽带而自发产生的群体,它们有较强的内聚力和较高的一致性。非正式群体往往会在一些重大活动中团结一致 ,形成非正式群体意识,在活动中或形成推力,或造成阻力。调查显示,下新村的非正式群体大体可分为血缘群体和职业群体两类。
目前,尽管家族势力的权威及其影响力正在式微,但在D姓及其姻亲占了绝大部分的下新村中,同宗同姓或姻亲关系在家庭事务和村落事务(如婚丧嫁娶等)中仍然发挥着一定的作用。特别是在一些特定事件中,这样种血缘关系纽带,能凝聚村民并爆发出极大的能量。比如,访谈中一位村民提到一件事――为数不少的村民 曾因村中两个青年被人打伤而自发组织起来找派出所讨说法。
�三是外部正式组织。主要是三亚市政府、三亚湾管理委员会以及田独镇政府。政府部门既是地方社会的管理者,又是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人。因此,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的方向性引导和有效落实相关政策,都离不开这些外部正式组织。
�四是外部介入组织。目前了解到的外部介人组织主要是承担开发项目的三亚盈湾旅业有限公司。下新村的整体搬迁,正是由该公司具体执行和操作的,它是下新村征地拆迁活动中的重要利益方。作为由三亚市政府委托的主开发商,该公司在拆迁开发过程中的行动将对下新村村民的利益产生直接的影响。
调查显示,对于“是否愿意到其他的地方生活”,大多数人表示“不太愿意”(45.2%)或“很不愿意”(23.3%)。问及原因时,很多村民都表示在自已村落已经住习惯了。此外,村庄较好的内外部环境或许也是村民留恋本村的一个重要因素。问卷资料表明,村民对下新村总体环境具有较高的满意度。这反映了一个事实,绝大多数村民对于自己所生活的下新村有着较强的社区归属感和心理认同。
但是,对于自己的生活方式,68.9%的村民表示“非常愿意”或“比较愿意”改变。同时,对于职业问题,68.5%的村民表示考虑过从事新的职业,其中将近四成村民表示“经常考虑”。
村民对所住村落的眷恋,或许会成为他们反对搬迁的理由。但是,他们对生活方式改变和职业变换的向往,则可以成为在拆迁过程中加以合理引导的因素,即如果能够使得村民拥有更好的生活方式,并能够从事更合适的职业,也许能够大大地减小搬迁过程中的阻力。
拆迁事关村民的根本利益,故村民利益的维护和保障是必须考虑的一个现实问题。在村民对拆迁的心理预期中,我们可以大体了解村民对自身利益的诉求。
调查中,村民表示“非常愿意”和“比较愿意"搬迁的分别占2.7%和16.2%,而表示“不太愿意”(55.4%)和“很不愿意”(13.5%)的村民则占到调查对象总数的68.9%。这数据反映了一个基本问题,就是绝大多数居民对于从现在居住的村落中搬走持反对态度。在谈及不愿意搬迁的原因时,村民们表示“住习惯了”“对此地有感情"和"交通方便”。
进一步了解村民对土地如果被完全征用的态度,调查显示,“不太愿意”(33.8%)和“很不愿意”(8.5%)的村民只有42.3%,约有1/3的村民持“无所谓”的态度。相较于前面“是否愿意迁出下新村”时的态度,不同意土地被征用的比例下降了很多,这或许是该村大多数村民渴望改变种地务农生活的反映。
近年来,随着三亚市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市区周边的一些村庄相继被征用开发。对于这一现象,调查发现,尽管相当部分村民对此并不是很赞成,但认为应该支持政府工作的却占相当大的比例(38.0%)。考虑到问卷中问题答案本身的限制,实际上支持政府工作的村民比例将可能更高。
这一事实表明,尽管村民对于自已所居住的村庄、自己所耕种的土地被征用不是非常支持,但是,他们还是愿意服从三亚城市发展大局的需要。
在问卷资料和访谈资料中都有村民提到非物质补偿和不希望获得一次性经济赔偿,而是希望政府能够分期付钱。如果一次性支付,钱花完就没有保障了。而非物质补偿则是涉及对今后生活便利性、有合适的工作、发展前途等方面的考虑。例如,有村民表示,“安置的地方必须有发展前途,满足后代人的发展”。
这些诉求是非常合理的。因为村民原先的生活对特定的区域具有较强的依赖性,故搬迁有可能使他们失去原先的生活保障而陷人困境,成为城市里新的贫困群体。所以,调查中村民对于补偿款的发放、非物质补偿等的强烈关注,有关部门理应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和全盘考虑。
应当说,前面所述的村民对于搬迁的态度和意愿,是受到多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研究发现,这些因素主要包括:村民的生活来源、对征地的态度、对政府和村干部的信任度与村内非正式群体的影响等。下面分述如下:
①生活来源的影响
下新村所处地理位置的优越性为村里相当部分的村民提供了获取生活来源的有利条件。因此,村民担心搬迁会减少他们的收人。如从务工的地理优势看,据村干部介绍,400来人的下新村,在亚龙湾酒店工作的人就有100人左右。调查数据也显示,以“务工收入”作为自已家庭第一和第二收人来源的分别占调查总数的47. 3%和20. 3% ,其中,相当部分的务工收入来源于在酒店的工作。
又如从房屋出租来看,一方面,该村已在一定意义上成了亚龙湾酒店业的后勤服务基地之一,有不少亚龙湾酒店的员工在村里租房居住。另一方面,来自大陆多个地区的外来务工人员在该村村民家租住。因此,该村一部分村民自已筹资建房供租房者租住,房租收入成为他们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比如,一位访谈对象提到“现在人家想租我家的房子搞幼儿园,我家就能有房租收入,如果搬迁可能就没有了”,搬迁“对我家还是有影响的”。
②以往征地的经历以及其他村落征地的情况会影响到村民的心理预期。
据村干部介绍,此前新村所处地区由于东环铁路和三亚市环城公路的修建而被征用过一些土地,土地的赔偿标准由政府文件明确规定,征地所涉及的村民大多接受,只有个别户对赔偿金额不满意,但最后也通过协商解决了。
由此观之,征地过程中政府能够提出一个村民们都能接受的赔偿标准是至关重要的。如果赔偿标准太低,则征地有可能受阻。同时,由于近年来三亚村庄改造搬迁现象的增多,一些被改造搬迁村庄的维权行动将可能对包括下新村在内的其他村庄的搬迁活动起到某种示范作用。比如,有访谈对象提道:“如果政府实在用太低的价格强行征收的话,村民也可能会联合起来反抗的,毕竟别的村也有类似的例子。因为抵抗之后赔偿标准会有提高。”
③政府信任问题
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如何使广大人民共享城市发展的成果,奠定建设和谐社会的民众基础,既是城市改造与拆迁工作中一个重要的议题,也是提升拆迁地居民对政府信任度的有效途径。
总体上看,政府能在多大程度上关注和保护拆迁地居民的合法合理利益,在城市发展的同时能否使拆迁地居民受益,这是拆迁地居民最为关心的问题,也是影响他们对政府信任度的关键因素。村民对政府的态度将影响到政府行为的合法性,而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将是推动拆迁进程、降低拆迁成本的关键性动力。
④村干部信任问题
调查显示,调查对象对下新村党支部、居委会等具有较高的满意度(对下新村党组织表示“很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占41. 9% ,对下新村居委会表示“很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占46. 6%,对下新村村小组表示“很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占54%)。但村民同时也提到自己在某些事情上对村干部的疑虑。
近年来,在村庄发展过程中,村集体或村民自己将大量的土地出租给外来投资者。根据一些村民的反映,在土地出租过程中,“出租土地往往是村干部的意见,他们拿着纸让村民签意见,村民看到别人都签了, 即使不签也不得不签”,“村民有时将土地出租给外地老板建房等,卖房的钱干部都要吃很重的回扣”,否则办不了相关手续。这些事实在一定程度 上影响了村委、村小组在村民中的形象。
同时,周边一些村落在搬迁过程中出现的“干部从中谋取私利的事" ,也让村民对于搬迁过程中村干部的作用有一定疑虑。 有村民提到,希望“政府给地给钱我们自已建房,这样也满足个人需求,也不怕某些干部会从中谋取私利了”。这种心态正是他们这种疑虑的一种反映。
因此,在涉及下新村拆迁过程中的赔偿问题时,政府如果能够出台好的政策,给予令村民满意的赔偿,这或许还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政府赔偿的有效落实问题。从村民所反映的情况来看,他们希望政府征地赔偿款的发放能够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减少赔偿款被中途截留的可能性,尽可能地使国家政策得以有效落实,自身利益得以有效保障。
不过,应当注意的是,尽管在调查和访谈过程中,村民表现出对村干部的疑虑,但是,调查也显示,在村民的社会网络中,村干部是重要的一个方面。
可见,村委会等村内正式组织在下新村村民心中还是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前述的满意度调查数据也表明了这一点。而对于村委会等组织来说,在将来可能的下新村整体动迁活动中,扮演种什么样的角色,以及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反映或代表村民的利益,将极大地影响村民对他们的信任度。
⑤.非正式群体及其群体意识的效应
考虑到非正式群体的内聚力,因此,在拆迁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到非正式群体的效应,使之向正面的、积极的方向发展。具体地说,在下新村可能的整体动迁过程中,值得重点关注的是村落共同体的群体意识。
尽管拆迁过程表面上看是各相关利益群体的博弈,是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的较量,但导致拆迁地居民反对拆迁的缘由并不仅仅止于此,村民传统社会关系网络的破裂和重建也是导致拆迁难的重要原因。
当人们的居住条件得到了基本的满足以后,人们对居住的环境必然会提出更高的社交需求和认同感;人们不但需要温暖的家,同样需要与左邻右舍互通有无。在村落这一“熟人社会”中,人们往往感觉到文化上的亲切、情感上的满足、交往上的便利。许多人都担心拆迁之后不能居住在一起,造成熟人社会的瓦解。
因此,在下新村的整体搬迁行动中,必须尊重那些业已存在的、经历较长历史积淀的社区联系和社区结构,尊重村民原有的、经由时间考验的社会网络与地域情结。这将不仅仅是让拆迁地的村民在拆迁后能够更好、更方便的生活,而且将促使拆迁地居民因为自己的社会网络与地域情结而形成的非正式群体意识发挥正面的、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不是负面的、消极的阻碍作用。
安罗村,隶属田独镇。它既不傍海又不靠近镇区,在地理位置上无优势可言。因此在本次调查的三个村中,它的发展最为迟缓。
本次调查的范围是上安、下安、安二和安三,共四个村民小组,收集有效问卷156份。
在我们所调查的这156户人家中,统计人口为874人,加上漏查、拒访的约30户、150人,总人口应该在1 100人左右。村民的受教育程度以初中为主,高中及以上与小学及以下的比例分别为16. 2%与19. 5%。这说明在完成义务教育以后,大多数人就不再继续接受教育,导致村民整体文化水平偏低。
从民族构成来看,156位受访者中,只有4人是汉族占2. 6%,其余都是黎族。从访谈对象的年龄来看,最小的是15岁,最大的74岁,平均年龄36.7岁。在这个年龄段,对家庭的基本情况都是比较清晰的,因此本次调查数据具有的可信度较高。
从我们所调查的情况来看 ,安罗村与大多数海南的村落一样,拥有的土地相对较少。一个比较直观的数据就是户籍人口数与土地拥有量的比例。在安罗村,户籍人口数为4--8人的家庭所占比例最大,达到了89.8%。而就土地的拥有量来看,户均拥有水田在2--3亩的家庭所占比例最大,为60.3%。而户均拥有早地超过1亩的比例为36.5%。
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村里的水田大多都以每亩每年1400元的价格租了出去,早地也因为原子化的种植,无法形成规模效益而产出较低。显然,仅仅依靠土地收入,安罗的村民是无法过上好日子的。
从职业来看,只有138位调查对象能明确说出自己的职业。其中有机关干部1人占0.7%,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占1.4%,个体商业户11人占8%,个体运输1人占0. 7%,劳务打工28人占20. 3%,农民81人占58.7%,失业、待业和离退休的14人占10. 1%。数据表明,安罗村民的职业主要是农民。
反映经济状况的一个最直观的指标无疑是经济收入了。当问及去年年毛收人时,我们可以看到:85.5%的家庭年毛收人在3万元以下。而我们调查中统计人口为874人,若按照每户5人计算,则有34. 2%的人年均收人不超过2千元,有68.4%的人年均收人不超过4千元,有85.5%的人年均收人不超过6千元。
我们再来看第二收入来源,种地、养殖、耕地出租以及打工收人是最高比例的四项。而其中三项都脱离不了土地或农业的范畴。最后再看第三收人的来源,可以看到与第二收人来源样,主要的来源仍然是种地、养殖耕地出租以及打工收人。稍微有所出入的是出海捕鱼与小商店经营收入的比例提高了一些。
综上,在分析了与经济相关的各项变量之后,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的结论:
第一是村民的职业仍然以农民为主,不管是从职业身份的自我陈述还是从收人来源的确认与选择;
第二,自身拥有的资源不足,不论是从土地的拥有量还是从受教育程度来看;
第三,村民的经济状况在逐年改善,但程度有限。
对于该村社会组织状况,我们用直接提问与间接迂回的方式搜集资料。直接所问的问题是村里存在哪些组织以及村民对这些组织的评价。数据分析显示,只有对村居委会和村小组的积极评价超过了半数,分别为55.2%和57.2%。而对安罗村党组织村民合作组织以及村民代表大会的满意评价分别为46.5%、34.9%和37.5%。
而在采用另外一种方式得到的回答中,我们可以获知关于社会组织现状的其他方面的信息。在问及“您一般愿意和谁交往”时,我们看到村民们的交往圈子基本都在亲友邻里的范围内,比例高达99.3%。
当问到:“如果您和邻居或村里其他人产生自身无法解决的矛盾时,您会找谁来解决矛盾?”从所得到的答案中我们看到村民们在遇到此类问题时,首先考虑到的主要是村干部和家人。
在做出回答的151人当中,有85人(56.3%)提到自己遇到无法解决的矛盾时,首先会找村干部来解决;有23.8%的人说自己首先会找自己的家人来帮助解决矛盾;而会找政府相关部门的有8人(5.1%);表示会找外村朋友帮忙的只有1人。总的来看,表示会找村干部及亲友邻里来解决矛盾的占到了91.1%。
由此可见,安罗村村民仍然习惯在传统框架下去寻求问题的解决,仍然习惯于温情脉脉的乡土关系。
首先,从住房条件来看,因为能够获得足够的土地用于建设,因此各家各户的建筑面积都相对较大。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住房面积小于100平方米所占比例为23.6%,其余农户的住房面积都超过了100平方米。
其次,一般而言,居住区的公共设施主要包括学校、医院、购物场所、娱乐健身场所、道路和公共交通等。我们在调查过程中分别就这些公共设施的存在与否以及发挥的功能进行了评价式的考察。具体情况详述如下:
⇨对安罗村附近幼托、小学分布情况的调查,在对此项公共设施的评价中,共有155位对象进行了回答。其中认为安罗村附近的幼托、小学等能让人非常满意或比较满意的占40%,认为只是一般的占25. 8%,对这项公共设施不太满意、很不满意或不了解的占34. 2%。可见,近年来,国家通过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人是能让老百姓基本满意的。
⇨对于安罗村及其附近医院的分布情况,调查显示有29. 1%的被调查对象认为安罗村及其附近医院的分布情况是能让人基本满意的;有27.1%的被调查对象认为不满意或很不满意;持中间态度即认为还过得去的占21.2%;不了解的则占22.5%。由此可见,安罗村民对医疗设施的满意度比较低。
⇨对安罗村及其附近日常购物场所的分布情况的调查。因为临近田独镇区,这项调查的结论较为积极。数据显示,表示满意的占44.2%;认为还可以即表示一般的占27.3%;两项合计为71.4%。而不太满意或很不满意的只占19.5%。我们在村里观察到,家家户户几乎都有摩托车,所以到镇区去购物还是相当方便的。
⇨对于安罗村及其附近娱乐、健身场所的分布情况的满意度调查。因为这类公共设施建设在农村的底子薄,而又缺少资金投人,所以这一类公共设施的满意度相对较低。调查显示,村民对此表示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只有9.7%。
⇨在交通方面,村民对道路的满意度相对其他公共设施而言是比较高的,直接表示满意的就占到了66%,表示不太满意和很不满意的只占15.7%。
⇨当问及对村落 总体环境的评价时,我们得到的是毁誉参半的回答:有一半的村民肯定村落的总体环境,最为村民们所认同的是村子里的环境优美。
在对这个开放式问题做出回答的124人当中,有43人做出了这样的评价。其次是有27人觉得交通、道路好。再次是17人认为村里的卫生条件有很大的改善。最后是有19人感到和谐的人际关系和住久了的习惯,因而觉得村落环境很好。
另一半村民则认为村落环境让人不满意。首先被诟病的就是卫生差,在对村落环境做出否定性评价的人中,有18人认为主要是村子里的卫生条件差。其次是经济条件差,村落不富裕,发展慢。再次是有5人认为邻里关系不好。
为了避免因透露拆迁信息而引发不必要的麻烦,我们采取隐蔽的方法,搜集村民的拆迁意愿。
一是询问是否愿意改变现有的生活状态,对此我们得到的回答是:表示非常愿意和比较愿意的占到了84%,而表示不太愿意和很不愿意的只占10.9%,另有5.1%的人表示无所谓。仅从这个数据来看,安罗村民对于自身生活现状的满意度是不高的,因而有较多的人都有意愿去改变目前的生活状态。而在问到是否愿意到其他地方生活时,我们却又得到了与上面截然相反的数据。表示愿意的只占31.6%,而表示不愿意的则占62.5%,持无所谓的态度的占5. 8%。
而当问到“您有没有考虑过从事新的职业时”,表示有过考虑的占访问人总数的74.1%。当然,在提到新职业的时候不得不提到的是选择新职业时所考虑的因素。在调查中,关于对新职业选择的考虑因素分别是收入高(52.5%)、工作稳定(29.8)、工作环境好(7.1%)、有发展前途(5%)和福利待遇好(4.3%)。
对搬迁意愿分析的测量最直接的无疑就是开门见山式的提问了,当我们问:“如果可以自由选择,您愿意迁出安罗村吗?”就回答来看,表示很不愿意的占9.3%,表示不太愿意的占53.6%,无所谓的占11.9% ,非常愿意和比较愿意的占25.2%。
尽管不太愿意的占了多数,但在访谈中,许多人都提到,只要是政府的需要,在基本满足需要的前提下,愿意服从政府的安排。
在关于土地征用最直接的提问中,即问题“如果您所在村的土地将要被完全被征用那么您对此是怎么样的态度”,数据显示,对于土地被征用,表示不太愿意的为29.9%,表示很不愿意的为7.8% ;表示非常愿意和比较愿意的占35.7%,无所谓的占26.6%。由此可见,安罗村动迁的难度较小,而关键就在于如何安置。
关于安置问题,也许是整个动迁中最为核心的问题了。离开原来所居的聚落对于村民们而言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接受的,关键就在于这个“某种程度”的问题。不论是个体还是组织,行为的产生都内含有一定的目的指向性,若行为无法指向目的,那么将会出现行为退缩。在搬迁这个问题上,村民们之所以愿意搬迁是因为三亚城市发展的需要而被外在赋予的,并非出自其主观意愿。
在调查中,有54.9%的村民对于安置方式的选择是希望能给予足够的经济补偿,由他们自行安置自己。30.7%的村民希望能够由政府提供土地,让村民自行盖房。除此之外有13. 1%的人希望由政府直接提供安置房,选择商品房安置的只有一人占0.7%。由此可见,村民大多希望能自己自由构建自己的住宅。
关于工作,有22.3%的人希望被安置后能从事收入、环境等各方面都好的工作,有16.4%的人希望能做生意,13.1%的人想要打工,仍然想要继续务农的占到了10.5%,表示听从安排和有工作就可以的占到了16.5%。
这样看来,安罗村的村民对于工作的预期并不是太高,他们所想要的只是能让他们在搬迁后有一份稳定的收人,不至于使自己的生活发生困难。
作者简介
陆丹, 男,1960年生,江苏扬州人,社会学博士,教授,现任星空体育·(China)官方网站-登录入口校长。
李利, 男,1978年生,湖南常德人,人类学博士,曾任星空体育·(China)官方网站-登录入口社会发展学院副院长。
来源:乡土海南
美编:王彦茹